半月談評論員徐寧、許舜達
11月27日,《浙江省“千萬工程”條例》(下稱《條例》)經浙江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,將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。這是全國首部關于“千萬工程”的專項法規,首次將“千萬工程”蘊含的發展理念、工作方法和推進機制上升為制度成果,首次構建了學習運用“千萬工程”經驗的法治保障體系。
“千萬工程”即“千村示范、萬村整治”工程。2003年6月,浙江省從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污染問題破題,發起一場農村人居環境建設行動,進而由點及面、迭代升級,造就萬千美麗鄉村,造福萬千農民群眾。
從“千村示范、萬村整治”到“千村精品、萬村美麗”,再到“千村未來、萬村共富”,20多年來,“千萬工程”深刻改變了浙江農村的整體面貌,以及浙江鄉村的發展理念、產業結構、治理方式和城鄉關系,為推進鄉村全面振興作出了先行探索和示范引路。
今年2月,中央一號文件對全國學習運用“千萬工程”經驗、促進鄉村全面振興作出重要部署。7月,“運用‘千萬工程’經驗,健全推動鄉村全面振興長效機制”被寫進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報告。“千萬工程”經驗逐步從浙江走向全國,在鄉村振興、共同富裕、中國式現代化建設進程中發揮更大作用。
作為“千萬工程”的重要發源地和率先實踐地,浙江站在未來看現在,推動“千萬工程”立法有著深遠的考量——全國怎么學,要有可示范可推廣的制度樣本;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,也要以法規制度保障新時代“千萬工程”持續深化。
《條例》系統提煉了浙江實施“千萬工程”的經驗做法,涉及人居環境提升、鄉村產業發展、公共服務優享、文化保護傳承、村莊治理優化等方面。此外,《條例》還具有濃厚的時代氣息,涵蓋了農業“雙強”、農創客培育等正在推進的創新實踐,以及發展農業新質生產力、公共服務一體化均等化等著眼未來的工作謀劃。
在浙江凝聚起了持之以恒、鍥而不舍的行動力,成為引領新時代鄉村振興的基礎性工程,“千萬工程”是如何不斷煥發實踐生命力的?有四個特征值得注意。
一是跳出“三農”抓“三農”,統籌城鄉興“三農”。
“三農”問題是中國的根本問題,“三農”工作的一件件、一樁樁都關系國計民生,關乎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大局。“千萬工程”的一條重要方法論,是以統籌城鄉的思路將農村和城市作為有機統一的整體,從而打破農業增效、農民增收、農村發展的體制性制約,形成城鄉互動協調發展的體制機制,讓億萬農民和廣大農村走上共同富裕的康莊大道,從而在根本上破解“三農”問題。
這一思路也充分體現在《條例》中。城鄉融合涉及的工作繁多,硬件方面如供水保障、電網改造、路網建設、物流配送;軟件方面如醫療衛生、嬰幼兒照護、養老服務、義務教育、政務辦理等,《條例》均從城鄉融合角度提出明確的工作要求。比如在醫療衛生方面,開展縣域醫療衛生服務共同體建設;在教育領域,建設城鄉義務教育共同體,統籌優質教育資源等。
二是“一張藍圖繪到底,一任接著一任干”。
腳踏實地,久久為功,方能厚積薄發,實現由量到質的轉變。20多年來,“千萬工程”一個鮮明特征是“一張藍圖繪到底”,比如當地歷任省委書記都親自抓“千萬工程”的部署落實和示范引領,每年召開、省市縣黨政“一把手”悉數出席的全省現場會,每5年出臺一個行動計劃、每個階段出臺一個實施意見等。
此次《條例》進一步細化了保障“千萬工程”持續深化的體制機制。比如明確責任主體,規定由省人民政府制定“千萬工程”五年行動計劃和重要階段實施意見,明確階段性工作目標和重點任務,省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,根據“千萬工程”行動計劃和實施意見,制定具體實施方案,明確示范村的建設指引、激勵政策以及其他村莊的建設要求等內容。
三是以產業振興為基礎,把生態建設作為關鍵。
鄉村振興是系統工程,包括產業振興、人才振興、文化振興、生態振興、組織振興。在這五大振興當中,產業振興是基礎。而振興農業和農村的二三產業,關鍵又在于發揚生態環境稟賦與優勢。20多年來,浙江依托“千萬工程”,不斷拓展“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”的生態價值轉化通道,從生態建設入手,讓產業興旺、基層治理、鄉風化育的多元脈絡巧妙編織在一起,驅動鄉村振興步入良性循環。
在浙江,美麗鄉村承載“詩和遠方”,更加宜居宜業,為留住原鄉人、喚回歸鄉人、吸引新鄉人提供了前提條件。如今,越來越多的年輕人選擇扎根浙江鄉村。2021年,浙江啟動實施“十萬農創客培育工程”,省市縣三級協同推進農創客培育。目前浙江全省已累計培育農創客超8萬名,其中“90后”“00后”超半數,本科及以上學歷占43.34%,創業領域涉及“土特產”全產業鏈。年紀輕、學歷高、善創新已成為農創客的鮮明標識,形成了農創客與鄉村雙向奔赴、雙向賦能的浙江“農創現象”。
四是踐行“以人民為中心”,發揮群眾主觀能動性。
從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臟亂差問題做起,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,是“千萬工程”始終秉持的出發點和落腳點。2023年,浙江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40311元,比上年名義增長7.3%,首次突破4萬元大關,連續39年位居全國各省區之首。更為難得的是,浙江全省低收入農戶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13.4%,增速比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6.1個百分點,首次突破2萬元,已經和全國農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2.1萬元大體相當。
《條例》突出農民主體性,建立農民主體作用發揮機制,明確作用發揮途徑,依法保障農民的知情權、參與權、決策權和監督權;推動完善村莊自治,明確村級組織工作職責,實現“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”,激發實施“千萬工程”的內生動力。
突出農民主體,堅持群眾視角,“千萬工程”不斷煥發實踐生命力。學習運用“千萬工程”蘊含的發展理念、工作方法和推進機制,從農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實際問題出發,找準鄉村振興的切入點,堅持因地制宜、分類施策,循序漸進、久久為功,尊重農民意愿,集中力量抓好辦成一批群眾可感可及的實事,讓廣大農民真正成為鄉村振興的參與者和受益者,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必將不斷取得新成效。(編輯:張子晴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