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月談記者 覃星星
每年大量準畢業生到相關企業或機構實習,希望在實習中增長本領,為未來求職打下良好基礎。然而,一些地方出現畢業實習生拿不到實習工資、超長加班甚至人身權益受損等情況。
實習權益難保障
“我入職前先后在兩家企業實習,一家給了工資,另一家一分沒給,房租、伙食費、交通費都是找家里要的,感覺很不公平。”工程造價專業畢業的楊曉對半月談記者說,3個月實習自己一直很努力,希望通過良好表現最終留在公司。“公司一直對我說,不好好表現,到時不但不能入職,實習鑒定也不給蓋章。為此,我賣力干活、使勁表現,加班熬夜做了不少項目,結果最后告訴我公司壓根兒沒有招聘計劃。被騙了3個月,你說氣不氣人?”
中國政法大學社會法研究所所長婁宇表示,實習單位對實習生權益的侵害集中體現在三個方面:一是勞動報酬,尤其是職業院校的部分實習生,其工資報酬通常遠低于同崗位勞動者,甚至沒有;二是休息休假,實習生經常被要求超長加班,且不支付加班工資;三是職業安全衛生,一些實習單位工作條件較差,沒有對實習生進行足夠的培訓和保護,后者易遭受職業傷害。
一家無人駕駛汽車企業內,實習生在調試車輛
三大因素致難以說“不”
實習生遭遇“身份”困擾。北京大成(南寧)律師事務所律師朱華等人說,實習生尚未脫離校園,其實習身份目前在法律法規上尚無明確界定。這使得在實踐中,實習生往往被排除在勞動法之外,多數情形下難以認定與用人單位構成勞動關系。由于不被認定為勞動者,實習生權益受損時沒勇氣說“不”。
實習生維權意識弱、顧慮多。業內人士介紹,個別學校與勞務公司、用工單位相互串通,漠視實習生的權益保障。一些職業院校和企業為追逐利益,通過組織學生實習牟利。學校通過市場推廣以吸引新同學報考,企業則借機使用低廉勞動力。
與此同時,求職不易的現實處境讓不少實習生容易忽視自身權益保護,一些學生未簽訂協議就開始實習。他們身處弱勢地位,議價能力低,權益受損只好自認倒霉,更容易遭受恐嚇、報復不敢維權。
相關規章責任不明晰。婁宇表示,早在2016年教育部等五部門就印發了《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》,2022年1月新修訂的有關規定印發實施。然而,相關部門的分工銜接不夠明確,對法律責任的規定也較為欠缺,如缺乏監察執法的督促機制。由于實習不屬于勞動關系,也就不屬于勞動監察的執法范圍,而教育行政部門主要是監督職業院校,對實習單位往往難以監督。職業院校和實習單位違規違法之后需要承擔哪些責任,這些責任是否能對實習單位形成有效震懾等,都有待進一步明晰。
多措并舉守護公平正義底線
完善司法解釋。畢業季的實習生是就業型實習生,應給予他們與一般勞動者相同的法律保護。對此,應在司法解釋上積極作為,以完善的法治為其撐腰。婁宇建議,消除主體身份對勞動關系認定的障礙,只依據提供勞動的方式來認定勞動關系。主體身份對勞動權益保障的影響,可以通過在勞動法上做“減法”的方式來調整。
引導企業承擔學生實習的主體責任。朱華認為,教育部門應密切關注學生實習環境,保障學生人身安全;企業與實習生要簽訂實習協議,約定雙方的責任與義務,并為學生購買相關保險。
完善監督機制。受訪人士建議,相關部門要壓實監管部門責任,督促企業落實相應培訓、教育等責任,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,將企業實習合規情況作為綜合評價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標。同時,在稅收優惠、金融扶持等方面,對合規情況良好的企業給予正向激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