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月談評論員 鄭生竹、朱國亮
最近,一名來自內蒙古自治區、也不算肥胖的女大學生,被網紅“引流”至南京河西美容醫院,在醫美咨詢師話術誘導下一次性抽脂8斤,術后引發嚴重失血并發癥,險些喪命。
事件曝光后,“網紅醫美醫院”引發關注。這種新型醫美機構藏身于寫字樓,甚至連門頭招牌都沒有,主要通過網紅引流攬客,并以話術誘導消費。套路多、亂象多、糾紛多是這類醫院突出特點,迫切需要有關部門為這些醫美機構自身“整整容”。
不依賴傳統媒體打廣告,不靠線下渠道攬客,“網紅醫美醫院”會打造、簽約一些網紅,再通過網紅個人視頻直播、圖文“種草”等形式分享整形經歷,展示前后對比效果,吸引粉絲關注,繼而通過私聊向醫美機構引流。這種表面看似個人經驗分享,實則是一種廣告代言行為。
盡管《醫療美容廣告執法指南》明確要重點打擊利用廣告代言人為醫療美容做推薦、證明,并規定以自己名義或者形象為醫療美容做推薦證明的,應當被認定為廣告代言人,但是基層執法部門在認定網紅是否為醫美機構廣告代言人時,需查核雙方是否簽訂代言合同、支付代言費用等行為,取證難度較大。
以話術誘導消費,實現“升單”“拓客”是“網紅醫美醫院”營銷手法的另一新特點。消費者一旦踏入“網紅醫美醫院”,就會被所謂的“醫美咨詢師”包圍。這些“醫美咨詢師”沒有醫學背景,甚至不是醫院工作人員,而是由關聯企業聘用的人員,卻穿著白大褂,為消費者提供“問診咨詢”服務,但其所說言辭并不記錄在案,更不會被錄音錄像。
“醫美咨詢師”的主要任務是以各種話術淡化手術風險,誘導消費者增加醫美項目,將手術費用從幾千元、幾萬元“升單”至十多萬元,有的還極力誘導消費者貸款美容,即類似套路貸的“美容貸”,甚至還會將陪同消費者的人員或者消費者好友拓展成客戶。一旦消費者交了錢,脫了衣服上了手術臺,如果消費者反悔,他們就會威脅說,手術費不予退還。
將問診咨詢與手術操刀人為分開,是“網紅醫美醫院”的重要套路,術中如出現風險,或者術后出現并發癥,消費者將申訴無門,因為病歷、告知書上都有消費者本人簽字,而“醫美咨詢師”的說辭、承諾卻沒有任何憑證,院方以此推脫責任,導致消費者維權難。
在網紅引流環節,制造“容貌焦慮”、 夸大醫美效果,在咨詢問診環節誘導增加項目、淡化手術風險,“網紅醫美醫院”暗藏的亂象已嚴重危害群眾身心健康,引發大量消費糾紛,有的還釀成醫療事故。中消協數據顯示,從2015年到2020年,全國消協組織每年收到的醫美行業投訴從483件增長到7233件,增長近14倍,其中,夸大功效制造焦慮、免費體驗誘導消費等是突出問題。
對醫美行業亂象“開刀”,為醫美行業“整容”,已成為民眾呼聲。一方面要對一些醫美機構借網紅“種草引流”的軟廣告要管起來,杜絕洗腦營銷制造“容貌焦慮”,從源頭上減少醫美糾紛的發生;另一方面要對醫美行業內部加大整頓,規范美容機構設置,對曝光的誘導消費行為嚴查嚴懲。
愛美之心,人皆有之,廣大“求美者”自身也要樹立崇尚自然美的價值取向,不要輕信看似現身說法實則廣告代言的營銷軟文,別讓那些只圖謀利生財不顧群眾身體健康的醫美機構有可乘之機。